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
来源:市重点处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01103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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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市重点局机构职能 |
来信时间: | 2015-08-26 00:00 |
来信内容: |
请贵局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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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重点处局
   答复时间:
答复意见: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设置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代表市政府作为重点工程建设期间的项目法人,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财政全额供给。 (一)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不包括行业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及安装)和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二)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和预算编制。 (三)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工期和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档案管理。 (四)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 (五)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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