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0-16 09:26信息来源: 芜湖市重点处阅读次数:编辑:杨佳佳 字体:【  

芜湖市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查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函》(民务函〔2020〕7号)收悉。

该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下同)已于2020年9月15日上午在市政务文化中心E区3楼六号会议室,由我委组织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并结合相关单位、部门提出的建议和要求,经研究,现就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筑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弋江区火龙街道境内(市殡仪馆东南侧),项目代码:2020-340203-80-03-006289。

项目主要建筑工程为骨灰堂、公共服务相关配套用房,骨灰堂属I类骨灰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面积15204.06平方米,其中,骨灰堂14938.18平方米(包括服务用房等)。主要结构为框架结构。室外机动车停车位120个,非机动停车位449个。骨灰盒安放数量9万个。

二、工程设计

(一)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设计;

(二)完善功能用房、公共活动场所配套设施;

(三)南湖路延伸至九华中路应与该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四)原则同意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其它初步设计。

三、概算

1. 同意概算编制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安徽省建筑、装饰、安装等工程计价定额,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2. 主材价格按照芜湖市2020年第8期信息价执行。

3. 人工费按140元/综合工日标准计取;税金费率按9%计取。

4. 概算中建安工程费:(1)部分工程量漏项,如空调、室外照明、外墙真石漆等,审查时予以补充;(2)部分子目价格与工程量不合理,如外墙干挂石材、室外消防管网等,审查时予以调整;(3)部分定额标准套用不合理,如景观工程税金等,审查时予以调整。

5.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监理费、造价咨询费等按国家标准或者安徽省标准结合芜湖市相关规定计取,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造价咨询费按申报金额计列,其他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计列。

6. 工程基本预备费按第一部分建安费用的5%计列。

上报概算11456.96万元,核减654.07万元,核定10802.89万元。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