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25 11:04信息来源: 芜湖市重点处阅读次数:编辑:协考科 字体:【  

芜重建〔202329

 


 

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成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薪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薪行动”。为更好的开展本次“安薪行动”,我处于5月16日开始,邀请行业内专家,对全处在建项目开展了一次全方位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本次督查严格对照《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以下简称指引)相关要求,全面系统的反映了各项目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现将本次专项督查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督查共检查在建项目21项,基本实现了在建项目全覆盖,检查依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文件,从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维权信息、台账归档等方面对各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其中实名制台账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14个,劳动合同签订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10个,日常考勤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13个,农民工工资专户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13个,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8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8个,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项目17个,维权信息公示不规范的项目11个。

二、主要问题

(一)徽州路快速化工程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代签,约定的工资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3.考勤管理:月考勤记录未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4.人工费用拨付:未按月拨付人工费用,拨付比例低于省有关规定。

5.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清单不规范,且未附资金凭证。

6.维权信息公示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有错误和缺项。

7.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二)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及配套工程二期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考勤管理:劳动合同约定按工程量单价计算农民工工资,但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完成的工程量。

3.人工费用拨付:未按月拨付人工费用,截止目前已完成产值约2000万元,但仅向专户拨付98万余元人工费用,远低于应拨付资金(按省规定下限比例20%计算)。

4.农民工工资专户:未建立专户台账。

5.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因工程款拨付不到位,人工费用也未按规定拨付,农民工工资处于拖欠状态。

6.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三)神山智慧体育生态公园二标工程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花名册基本信息中工种不明确,无进场时间。

2.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未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工种不明确,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考勤管理:月考勤记录不真实。

4.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清单不规范,且未附资金凭证。

5.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未按规定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

6.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7.总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的管理职责,对项目实际用工情况、工资结算情况不掌握,有以包代管问题。

(四)站区枢纽项目征收铁路房屋还建二标段工程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因项目延期,可能存在保证金超出保证期限的问题,应提前做好续保准备。

3.考勤管理:月考勤记录存在代签问题。

4.农民工工资专户: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为代付户),专户清单不规范,且未附资金凭证。

5.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未按规定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

6.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月工资发放表存在代签问题。

7.维权信息公示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有错误和缺项。

8.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五)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一期门诊及医技楼项目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考勤管理:月考勤记录存在代签问题。

3.人工费用拨付:未按月拨付人工费用,拨付比例低于省有关规定。

4.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台账不完整。

5.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未按规定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

6.维权信息公示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有错误和缺项。

7.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六)芜湖市汤沟中学原址改扩建工程

1.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约定的各工种工资标准不真实(标准过低),且有部分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标准视为无效合同。

2.考勤管理:月考勤、考核工作量表存在代签问题。

3.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每月给农民工发放固定数额的生活费,剩余工资由班组长结算。

4.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5.总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对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的管理职责,对项目实际用工情况、工资结算情况不掌握,有以包代管问题。

(七)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北区项目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人工费用拨付:未按规定拨付人工费用,截止查验当天,已拨付人工费仅占工程款比例的14%,低于省规定的20%下限比例。

3.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清单资金往来情况不清晰。

4.维权信息公示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有缺项。

5.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八)楚江大道至合肥路延伸段工程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缺少农民工工种等信息。

2.考勤管理:月考勤记录未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3.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未建立台账,现场未提供资金凭证,资金情况不明。

4.维权信息公示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有错误和缺项。

5.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目录整理归档。

(九)楚江大道至站东路延伸段工程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未建立台账,现场未提供资金凭证,资金情况不明。

3.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十)皖江学院新校区一期项目北片区工程

该项目自开工以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管理职责,多项台账资料不真实,对实际用工情况、工资结算情况不掌握,有以包代管问题,存在较大欠薪隐患,后续需加强管理,逐一摸排和掌握各班组、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资合法、合规、足额的发放到位。

(十一)芜湖市陡门巷泵站及配套停车场项目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劳动合同管理:未真实签订劳动合同(代签,工资标准不作为计算工资依据)。

3.考勤管理:实际未进行按月考勤、考核工作量(台账不真实)。

4.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台账未建立。

5.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未按规定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

6.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每月给农民工发放固定数额的生活费,剩余工资由班组长结算。

7.维权信息公示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有错误和缺项。

8.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9.总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对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的管理职责,对实际用工情况、工资结算情况不完全掌握,有以包代管问题。

(十二)芜湖古城三处重点建筑工程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未记录工人进出场时间。

2.劳动合同管理:未真实签订劳动合同(代签,工资标准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3.考勤管理:考勤未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未经用人单位审核。

4.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未规范签订委托代发协议。

5.维权信息公示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有错误和缺项。

6.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十三)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大楼工程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台账未建立。

3.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目录整理归档。

(十四)芜湖市第七中学改扩建工程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劳动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体不当,应为总包或分包单位,部分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不真实。

3.考勤管理:实际未按月考勤、考核工作量(台账不真实)。

4.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未按规定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

5.维权信息公示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有错误和缺项。

6.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十五)珩琅山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1.劳动合同管理:部分班组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不真实。

2.考勤管理:月考勤记录不真实。

3.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未按规定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

4.按月足额支付工资:部分班组每月支付工资金额较低,实际有部分工资未支付。

5.维权信息公示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有错误和缺项。

6.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十六)芜湖市女子看守所新建工程

1.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不真实。

2.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每月支付工资金额较低,实际有部分工资未支付。

3.维权信息公示管理: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有错误和缺项。

4.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十七)芜湖市特教中心新建工程

1.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花名册未经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班组长、劳资专管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2.劳动合同管理:未真实签订劳动合同(代签,工资标准不真实)。

3.考勤管理:未按月考勤、考核工作量(台账不真实)。

4.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每月给农民工发放固定数额的生活费,剩余工资由班组长结算。

5.台账管理:未按照《指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整理归档。

6.总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对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的管理职责,对项目实际用工情况、工资结算情况不掌握,有以包代管问题。

(十八)中国(芜湖)长江渔文化博物馆项目配套工程

1.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未按规定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

2.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不规范。

(十九-二十一)G236长江南路快速化工程、大工山路快速化、汀棠公园西侧排水工程等3项工程。

项目刚开工,劳动用工量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资料逐步完善中,现场对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跟踪督导,强化问题整改。对于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项目要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尤其是部分问题比较多的项目,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各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所有检查发现的问题自检查之日起一周内整改完成,各工程科室要对各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核,复核满足整改要求后将书面整改回复送至处协调考核科。我处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持续跟踪督导各项目的整改进展和成效,对于一些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成效不显著的项目,将联合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2.全面摸排,确保项目人数清、底数明。本次检查发现不少项目劳动用工管理混乱,完全依托分包或班组管理,对本项目实际用工人数和工资发放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存在较大的欠薪隐患。各项目务必高度重视,要立即摸排本项目实际用工情况和每位农民工工资领取情况,确保项目用工人数清楚,工资发放金额明确,坚决杜绝日常发放生活费,剩余工资发放给分包或班组结算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模式。

3.提质增效,及时总结固化经验。本次督查既是一次对自身管理工作的全面体检,更是一次总结提高的业务培训。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从事本项工作的劳资专管员要充分利用本次专家检查工作的契机,在开展整改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固化经验。同时,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指引》等规章制度和业务文件的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促使市重点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2023525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35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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