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芜重建协〔2023〕62号
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保持处管工程安全生产稳定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芜湖市安委会办公室《芜湖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总体方案》(芜安〔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处工程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组织领导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执行省、市等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市88条工作举措,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在建项目重要部位、重点环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着力构建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夯实治理成效,健全风险清单,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保持处管工程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永生
副组长:陈明、董佳文、颜丹青、李琪
成 员:王邦祥、储益民、江义、薛金山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协调考核科,具体负责统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
二、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特别是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情况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的通知》等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塔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吊车司机持证上岗情况。
3.危大工程安全防护情况。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和《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情况,包括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实施,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
4.动火等危险性作业安全防护情况。吸取近期国内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经常性的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情况。吸取近期省内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重点部位,严格开展风险辨别、严格执行作业审批、严格强化教育培训,坚决杜绝违规违章作业。
6.现场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高空作业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施工用电、“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隐患突出部位的警示警戒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各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于8月31日前送至处协调考核科),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风险识别、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坚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三清单”制度的基础上,每周由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牵头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排查内容结合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隐患排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忌隐患排查蜻蜓点水、流于形式,切忌隐患整改粗枝大叶、敷衍了事。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送至处协调考核科(一般隐患无需报送)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处工程科室和协调考核科室要切实担负起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督导工作,各工程科室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作为,亲自研究部署,要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处管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
(三)严格督导,确保成效。本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将纳入各项目综合检查考核中。处协调考核科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邀请安全专家对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通报结果。对排查工作不细致、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施工现场隐患问题突出或事故发生的企业,将依法追究合同违约责任,并将相关情况报请行业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3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