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点一约谈”工作机制督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16:11信息来源: 芜湖市重点处阅读次数:编辑:协考科 字体:【  

芜重建202372

 


 

处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重点工程项目的“三点一约谈”工作机制,强化人民城市建设项目管理,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及进度,夯实项目建设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根据市人建办《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三点一约谈”工作规则》,制定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常态化“三点一约谈”工作,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工程建设增速提效工作要求的重要抓手,各工程项目负责人要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任务措施,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力度,全面规范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日常监督工作,有效杜绝挂靠投标、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重点

(一)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1.核实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互动系统”“标后监管系统”等考勤系统上采用实名制考勤,到岗考勤率是否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

2.关键岗位人员需要请假的,是否使用考勤系统向建设单位请假,且离开期间应根据工程施工实际要求,委派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和业绩资历的管理人员到场带班生产。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是否违规同时请假。

(二)“三点一约谈”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三点一约谈”工作规则》要求进行项目日常巡查,开展每日“三点”工作,并形成“三点”工作日志。

2.项目负责人是否未按要求填报“三点”工作日志,如:是否清点安全员、质量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的实际在岗人数;是否按明确现场施工作业确班组详细信息和具体人数;是否及时统计施工完成工程量及完成占比等相关数据;是否认真清点现场主要施工设备的类型及数量。

3.科室负责人是否对“三点一约谈”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抽查,核实相关内容真实性。

4.在“三点一约谈”执行过程中,对未按照合同履约的施工、监理单位是否组织履约约谈。

5.在“三点一约谈”执行过程中,发现施工、监理等中标企业涉嫌违反行业管理法规的,是否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三点一约谈”工作机制督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吴永生,统筹负责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副组长:陈明、董佳文、颜丹青、李琪。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组员:王邦祥、江义、薛金山、储益明、昂凯。按分工及时完成督查工作任务,并督促及时完成整改。

专班办公室设在处协调考核科,王邦祥同志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各项日常事务。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分2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阶段(10月15日前完成)

各工程科室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对全部在建项目的“三点一约谈”台账进行自查。认真核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清点现场施工作业班组和人员、登记现场主要设备类型和台数、统计完成工程量产值及占比,梳理台账记录,及时纠正错误信息。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及标后监管要求,督促各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现场配各足量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

(二)全面抽查阶段(10月15日以后)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方式对全处在建项目“三点一约谈 ”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处通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相关科室及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施工、监理单位存在违约行为的,依据合同追究相关违约责任;存在违规行为的,报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20231016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310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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