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丽娜同志任职的通知
芜重建办〔2025〕21号
各科室:
党组决定:
管丽娜同志任财务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5年5月16日印发
芜重建办〔2025〕21号
各科室:
党组决定:
管丽娜同志任财务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5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