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处扎实推进党风廉洁“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
市重点处党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八步强责”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及时化解廉洁风险。一是三级检查督导机制。“六方”主体采取日常抽查、月度普查、季度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党组逢决策必思廉洁规定,领导逢现场调度必查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逢会必讲党风廉洁要求,具体经办人员逢事必想防治措施,切实形成常态长效。二是建立“十严禁三常态”机制。梳理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类严禁发生的重点问题,在办公场所、所有施工现场张榜公布。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常态化学习宣传、常态化自查督查、常态化廉政监督,实现政治生态和工程管理“双净化”。三是建立公开承诺制度。“六方”主体按季度对本人领责尽责情况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建立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可能引发的后果,将廉洁风险点分为高、中、一般三个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控。五是建立过问登记制度。紧盯工程设计勘探、清单编制、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资金拨付等全过程,突出关键环节、重要事项,梳理可能出现的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打招呼、插手干预正常工作等12种违规情形,建立负面清单。凡出现负面清单中列举出的情形之一的,立即登记、汇报,并依法依规处理。六是建立工作闭环制度。重点对“六方”主体尽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措施、责任台账,周督查、月通报,未在既定时限内完成的,“一案双查”,严肃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