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处关于做好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单位:
六月份我市将迎来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了更好地为广大考生营造安全、安静的考试环境,根据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发任务分解表要求,现将我处相关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处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等重点时段的施工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置、投诉处理等工作。
组 长:吴永生
副组长:陈 明、董佳文、颜丹青
组 员:官小庆、李 琪、薛金山、储益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协调考核科,负责本次保障工作的联络、督查、处置工作,举报、投诉受理电话:3830059。
二、保障措施及要求
1.在高考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各学校、居民区周边的处管工程施工现场,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调整施工计划,坚决杜绝工程施工带来的噪音和扬尘污染。特别是6月7日至6月8日(高考),6月14日至6月16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22日至6月23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严禁组织涉及水、电、气、通讯管道等工程的开挖施工;严禁晚间在中心城区、大型居民小区周边实施噪音较大的工程施工。
2.临近考点的处管工程,在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禁止任何施工作业,其他区域的工程调整施工工序,严格控制施工噪音,严禁渣土车、搅拌车、材料运输车等大型车辆在市区、居民区及考点周边行使。
3.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各科室要指定专人24小时蹲点临近考点的各工程现场,负责高考、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的施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和噪音控制等工作,及时处理有关施工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树立良好文明的施工形象。
4.为做好处管工程在考试期间的保障和监督工作,各工程科室将考点周边在建项目及联络人信息,于5月20日前送至处协调考核科,待汇总后报送处领导和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考点及周边在建项目要立即着手编制保障施工方案,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5.各工程科室及协调考核科要加强巡查巡视力度,督查保障期间各项目措施的落实情况,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将适时带队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在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存在违规施工行为的,我处将对违反规定的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请各施工、监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各项工作要求,立即采取相关措施,确保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