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处关于做好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16:30 来源:芜湖市重点处 作者:协考科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各施工、监理单位:

六月份我市将迎来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了更好地为广大考生营造安全、安静的考试环境,根据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发任务分解表要求,现将我处相关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处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等重点时段的施工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置、投诉处理等工作。

组  长:吴永生

副组长:陈  明、董佳文、颜丹青

组  员:官小庆、李  琪、薛金山、储益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协调考核科,负责本次保障工作的联络、督查、处置工作,举报、投诉受理电话:3830059。

二、保障措施及要求

1.在高考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各学校、居民区周边的处管工程施工现场,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调整施工计划,坚决杜绝工程施工带来的噪音和扬尘污染。特别是6月7日至6月8日(高考),6月14日至6月16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22日至6月23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严禁组织涉及水、电、气、通讯管道等工程的开挖施工;严禁晚间在中心城区、大型居民小区周边实施噪音较大的工程施工。

2.临近考点的处管工程,在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禁止任何施工作业,其他区域的工程调整施工工序,严格控制施工噪音,严禁渣土车、搅拌车、材料运输车等大型车辆在市区、居民区及考点周边行使。

3.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各科室要指定专人24小时蹲点临近考点的各工程现场,负责高考、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的施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和噪音控制等工作,及时处理有关施工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树立良好文明的施工形象。

4.为做好处管工程在考试期间的保障和监督工作,各工程科室将考点周边在建项目及联络人信息,于5月20日前送至处协调考核科,待汇总后报送处领导和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考点及周边在建项目要立即着手编制保障施工方案,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5.各工程科室及协调考核科要加强巡查巡视力度,督查保障期间各项目措施的落实情况,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将适时带队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在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存在违规施工行为的,我处将对违反规定的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请各施工、监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各项工作要求,立即采取相关措施,确保高考、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