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江义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芜重建办〔2022〕93号
关于聘任江义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处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聘任江义同志为高级工程师(专技七级),聘期3年,自2022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3日止。
聘任刘为康同志为高级工程师(专技七级),聘期3年,自2022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3日止。
聘任管丽娜同志为会计师(专技十级),聘期3年,自2022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3日止。
聘任杨庆印同志为工程师(专技十级),聘期3年,自2022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3日止。
特此通知。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2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