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及
配套工程项目二期施工单位表彰的决定
协〔2024〕1号
安徽淼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施工的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期工程,施工现场组织井然有序,人员、机械等各项施工要素保障充分,呈现出大干快上的局面,较好的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也基本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总体可控,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均有序开展,基本满足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
经我处综合检查考核领导小组、项目所在工程科室、项目负责人等3方综合评定,你公司在我处开展的2023年第四季度综合检查考核评分为92.2分,按照《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项目检查考核办法》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你公司通报表彰,望你公司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年2月2日
抄:处管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处各科室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