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重点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8 10:47 来源:芜湖市重点处 作者:协考科 阅读次数: 字号:[  ] 背景颜色:

芜重建202457


 

各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市重点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2024527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527日印发

  

 

 

 

 

市重点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处机关、处管各在建项目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牢固,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确保我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压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补充清单》要求,细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主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不断强化党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通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2.压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足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坚决遏制“四种不良行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各级开展的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要每月带队或委托主管安全的分管负责人对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专题检查。

3.压实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企业监理责任。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之一,是施工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对安全生产资格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严格审查职责;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旁站监理;落实对施工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督促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要每月带队或委托主管安全的分管负责人对本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专题检查。

(二)深化重点工程项目专项治理行动

4.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 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我处重点工程范围内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全覆盖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5.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项目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临时用电、活动板房、职工宿舍、木材加工区等隐患环节和部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项目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鼓励有实力的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组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备足救援物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水平。

6.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环境整治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7.健全完善工程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8.严格执行芜湖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全力配合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配合市级部门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按照《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9.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配合市级部门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0.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积极配合市级主管部门推进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11.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建筑施工领域破旧的机械设备、落后的施工工艺淘汰更新力度。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建筑施工领域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严格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大力提倡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运用。

(五)开展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2.推动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企业开展好新进员工安全培训三级教育,通过对在建房屋工程新入场人员进行全员全面多元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业安全知识三级培训教育,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主体责任,完善培训教育制度,全面提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防护能力及业务水平,有效推动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地落实。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企业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3.结合各项目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对分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4.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各项目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各项目编制应急预案,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5.学习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配合市级主管部门2024年试点推进地方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推进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

16.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协会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各施工、监理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 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施工、监理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帮扶行动

17.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施工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施工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行业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18.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督查,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宽松软虚”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施工、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施工、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19.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一线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每年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一次集中轮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配合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检查质效。组织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帮扶。大力选聘专家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一线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施工、监理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0.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市、县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21.组织各项目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本行业领域内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三、进度安排

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5月)。编制印发市重点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目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5月31日前将各自方案报市重点处协调考核科。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各项目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项目关键施工环节、关键部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坚决避免同类隐患屡查屡犯、屡改屡犯,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项目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及时举荐至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行业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程科室、各项目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工程科室分管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分管科室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工作部署,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处办公室要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安全教育培训列入本单位的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处协调考核科要牵头成立以本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推动落实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并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按程序报市安委办备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作为本次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依据本方案规定的“八大行动”,结合各项目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各项落实措施,把攻坚行动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开展攻坚行动的各类资料,形成工作台账,填写月度调度表(附件1),并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调度表(电子版)报送至处协调考核科。

(三)加强安全投入。各项目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处各工程科室要督促施工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在日常检查、调度工作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检查、调度内容,严防施工企业违规挪用专项费用。

(四)强化考核督促。各科室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项目综合检查考核和日常检查重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项目评优评先、资金拨付、诚信评价等重要依据;将“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督办、责任倒查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违约处理,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进展

情况月度调度表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月调度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