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改造工程二审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改造工程二审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改造工程二审审计服务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本项目按费率报价
4.最高限价:按照财政入库征集公告的复审计算方法
收费标准表(复审)
单位:元
咨询项目 |
收费 基础 |
收费类型 |
单位工程金额(万元) |
||||||||||
100 以内 |
200 以内 |
500 以内 |
1000 以内 |
2000 以内 |
3000 以内 |
5000 以内 |
10000以内 |
30000以内 |
50000以上 |
100000以上 |
|||
工程结算审核及跟踪审计 |
初审审价咨询机构审核的工程造价 |
(1)基本收费 |
500 |
600 |
700 |
1000 |
1500 |
2500 |
3600 |
4800 |
7000 |
8300 |
9600 |
(2)审核核减投资额 |
核减率在1.5%以下部分按核减额5%计算 核减率在1.5%以上部分按核减额6%计算 |
5.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6.项目概况: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改造工程(工程送审价为618.17万元)二审审计服务。
7.项目要求:
(1)投标单位要依法审计和提供咨询服务,执行工程审价等相关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不得泄露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不得将审计工作中取得的材料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
(2)在工程审价等相关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实施审计,对审计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
(4)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完成该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交通费、食宿费、会务费、专家费、资料费以及其他为完成本服务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5)本项目钢筋和预埋件的费用不另计。
(6)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办公场所。
8.合同履行期限:1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中清单编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价;
2.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至2024年7月2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价方式:工程审价招标预算金额11190元。参与的单位以费率形式报价。
4.报价特别说明:报价时,在询价表“报价金额(元)”栏内填报审价结算费率的分子数值,即填在“报价金额(元)”栏内的数字视为审价结算费率的分子数字而不是金额。数字填报区间应为0-100以内。未按此形式报价作无效标处理。报价以“报价金额(元)”栏内填写的数字为准,其他备注的报价不予认可。(例:如所报费率为88.88%,则在报价系统内“报价金额(元)”栏填写88.88即可)
四、中选规则及结算
1.中标选取方式:有效报费率单位≤5家时,去除一个最低费率,取其他有效费率平均值为基准费率,最接近基准费率且低于基准费率的有效费率为中标费率;有效报费率单位>5家时,去除一个最低费率和一个最高费率,取其他有效费率平均值为基准费率,最接近基准费率且低于基准费率的有效费率为中标费率。
若出现相同的最接近基准费率且低于基准费率的报价,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结算方式:服务费=(结算送审价×对应费率+核减额×对应费率)×报价费率。(注:对应费率为上述公告所规定的费率,审核增减额指项目送审总价额与审定后的总价额之间的差额。)
3.支付方式:项目审计结束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B区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云 电话:0553-383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