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路(新市口立交-临江桥)下穿工程
一、项目编号:WH010SZ24SG3207(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41095号)
二、项目名称:长江路(新市口立交-临江桥)下穿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建设规模:长江路(新市口立交-临江桥)下穿工程,北起新市口高架,南至临江桥,长约0.6km,为城市主干道。招标范围: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桥隧工程(暗埋段长度167.5m)、泵站工程、管线迁改及配套设施等及建成后5年养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53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无 。
3.合同估算价: 220331496.55元。
4.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投标人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施工内容须包含隧道工程)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亿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
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②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③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④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 ≤2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满 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①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 40 %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 70%);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 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 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 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 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45 。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45 。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322378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1791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179748034784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232811650000087829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B区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53-3833567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人:唐晨
电话:18305530407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